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河口泵站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4]9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和招标人筹措,招标人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 为改善海河口排水条件,提升海河沿线涉及的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排水能力,有效缓解河道两岸排水压力,保障海河排水分区的排水安全,需建设海河口泵站工程。海河口泵站设计流量为230m3/s,总装机容量11.2MW,工程等别为Ⅰ等,泵房、清污机桥、出水池、出口防潮闸等主要建筑物为1级,进口护砌段堤防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主要建筑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
2.1.2 本项目施工(第1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施工(第2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河口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HHKBZSG/HT-2014-01。主要内容为桩号0+317~0+333清污机桥及工作桥段、桩号0+333~0+369泵房主体工程、桩号0+369~0+414出水池段、桩号0+414~0+434出水闸工程、联接海堤工程、泵站副厂房、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导流工程等。
第2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HHKBZSG/HT-2014-02。主要内容为桩号0+076~0+277进口护砌段、桩号0+277~0+317进口翼墙段、桩号0+434~0+454消力池工程、桩号0+454~0+484出口翼墙段、桩号0+484~0+740出口护砌段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11月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3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1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施工第2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5日10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4年11月12日9时在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招标投标网( www.tjztb.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4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9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