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实验用品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7年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实验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共3个标段。
(1)合同名称:玻璃器皿,合同编号:SZZXSYYPCG/HT-2017-01。主要内容为采购实验用玻璃器皿,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一览表。
(2)合同名称:化学试剂,合同编号:SZZXSYYPCG/HT-2017-02。主要内容为采购实验用化学试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一览表。
(3)合同名称:耗材及生物试剂,合同编号:SZZXSYYPCG/HT-2017-03。主要内容为采购实验用耗材及生物试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一览表。
二、计划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后国产产品30天,进口商品60天内完成供货。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中玻璃器皿和化学试剂各标段金额均为人民币0.1万元,耗材及生物试剂金额为人民币0.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4日1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朱晓波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