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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18 15:28:45 阅读:230次
1.招标条件
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分别以津静审投函[2017]194、195号备案,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选址在大邱庄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附近,与废酸厂相邻。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污泥储存库及污泥处置基础设施,购置相应设备。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6公顷。污泥的性质各异,化学成分比较复杂。其中含有重金属、有毒有机化合物、病源微生物和放射性元素等污染物质,对水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因此污泥的处理对环境保护是十分重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4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计划供货期为自合同签之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完成供货及安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编号:WNCZJCSSJSCG/HT-2017-01。主要内容为购置安装生产陶粒、陶粒混凝土及污泥处置设备。
(2)标段名称:污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编号:WNCZJCSSJSSG/HT-2017-01。主要内容为建设污泥储存库及其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近五年(2012~2016)具有类似设备的供应业绩;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污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资质,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营业执照副本;
(2)污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标书不需提供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3日10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7年10月31日9时在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静港路与团泊东园区纵一路交口处)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静港路与团泊东园区纵一路交口处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赵歆玥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6、18622683776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8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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