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灌溉计量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7〕130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区自筹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宁河区岳龙、丰台、板桥和潘庄4个镇的221眼农用机井及35座泵站安装智能灌溉计量设施。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灌溉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灌溉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编号:NHGGJLSSJSKCSJ/HT-2017-01。工程主要内容为安装智能灌溉计量设施。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实施方案、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二、计划设计周期
1、实施方案阶段: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5天内,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工程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供图协议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勘察资质或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4、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满足第1条和第5条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的要求。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4)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7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7年11月8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王艳艳 钟倩
电 话:022-23266688转8023,15522982209,17720162069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7年10月25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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