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潮白新河乐善橡胶坝上游河道蓄水工程初步设计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宁河县自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宁河县河道管理所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是利用里自沽蓄水闸至乐善橡胶坝之间的河道主槽来蓄水,现状河道最大蓄水量为1100万立方米。目前,由于该段潮白新河水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致使近些年主要依靠潮白新河蓄水的七里海湿地出现了面积萎缩、生态功能弱化、环境污染加剧等日益突出的问题,同时当地农业用水得不到有效灌溉。为增加里自沽蓄水闸至乐善橡胶坝段河道蓄水量,维护七里海湿地的生态环境,改善宁河县农业用水条件及当地的水环境,实施本工程是必要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潮白新河乐善橡胶坝上游河道蓄水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宁河县潮白新河乐善橡胶坝上游河道蓄水工程监理,合同编号:LSXJBXSJL/HT-2010-01,主要对潮白新河主槽张老仁闸(桩号45+090)至乐善橡胶坝(桩号71+400)段主槽扩挖工程等进行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完工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其中施工(第一批)完工日期为2011年6月15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近五年(2005~2009)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请于2010年7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网络服务费
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房地【2008】2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交纳网络服务费人民币400元(现金)。
七、购买招标文件
1)已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监理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7月20日~2010年7月2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未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监理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7月20日~2010年7月2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九、现场考察
招标人将于2010年7月27日9:0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考察,集合地点:宁河县河道管理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9:30(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宁河县河道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8787
2010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