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计划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以黑发改西部[2011]2149号文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龙江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按照中央退耕还林巩固成果,基本口粮田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指导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定济沁河乡(南济村、会兴村、桦树村、龙头村)和景星镇(新发村、街基村、北沟村、保安村、景山村)为项目区,建设龙江县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5000亩;水源机井工程80处,井房80处;涂塑软管移动式喷灌工程80处等。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9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水源井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合同编号:LJXTHJKT-2011,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80眼,井深60-90米。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凿井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类似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2年9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格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9月3日~2012年9月7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4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龙江县林业局
联 系 人:王奉吉
电 话:15045225911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龙江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90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1
传 真:0451-85995962
201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