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水工程外环河截污工程(宜兴埠段)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12/10/11 22:16:31 阅读:707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工程外环河截污工程(宜兴埠段)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2012]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1年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部分),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为加强城市环境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改善民生,天津市实施了清水工程,其中截污治污是重要任务之一。外环河是一条以景观和排沥为主兼顾灌溉的河道,是市区外围的一条重要水环境生态圈。由于宜兴埠镇和北辰科技园区近几年污水量增加,同时受淮东路下游管道正虹吸管及污水管道配套不足的影响,造成该地区污水外溢,当地部门为缓解污水外溢只能将部分污水向外环河排放,造成河道污染。因此,为缓解宜兴埠镇及北辰科技园区污水污染外环河,对该地区进行截污治理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清水工程外环河截污工程(宜兴埠段)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清水工程外环河截污工程(宜兴埠段)施工,合同编号:WHHJWYXBSG/HT-2012-01,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汾河南道临时污水泵站,新建海河乳业外污水管道,对汾河南道管道进行堵砌,新建晓晓钢琴艺术学校临时泵站,对老渔翁泵站进行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0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0月11日~2012年10月17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10月18日9时在天津市排水公司(天津市卫津南路76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排水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卫津南路76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李烽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