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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同江市街津河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10/10 22:19:35 阅读:608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经〔2010〕1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省财政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同江市水务局产粮大县专项资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同江市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松花江和黑龙江交汇处南岸,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犹太自治州相望,辐射俄罗斯远东地区及日本、朝鲜、南韩和太平洋沿岸国家。边境线长170公里,辖区总面积6,300 平方公里,辖4镇、6乡、6个国营农场,总人口20万人。该工程位于同江市街津口乡。建设内容为新建街津河堤防二公里,新建小型堆石溢流坝五座。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省同江市街津河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TJSJJHZZ/SG-2010。建设内容为堤防工程土方及护砌,五座小型堆石溢流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年~2011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0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0月15日~2012年10月19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5日9 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10月22日8时30分在同江市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江市水务局产粮大县专项资金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广春
电        话:13845424006
招标人地址:同江市同江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2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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