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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黑龙江流域黑龙江省嘉荫县沪嘉项目区沪嘉乡福民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9/29 22:21:48 阅读:563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方案由黑龙江省水利厅黑水发 [2012]58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嘉荫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福民小流域位于嘉荫县西北部沪嘉乡境内,距离县城121km,属于黑龙江流域。流域内涉及福民、福民、三岗、乌伊岭四个村的土地。N49°04′1″~N49°04′34.125″,E129°18′54″~E129°10′41″。项目区面积1486.32h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811.99hm2。在嘉荫县水土保持区划中属西部丘陵漫岗中度水蚀治理区。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7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6月1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区沪嘉乡福民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共划分一个标段,合同编号:JYXFMXLY-2012-01,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平梯田4.03hm2,地埂植物带290.60hm2,保土耕作(改垄) 354.02 hm2,侵蚀沟栽植杨树0.75hm2,栽植灌木45.32hm2,封育治理124.01hm2,柳编1跌水处,土柳谷坊9座,沟道削坡土方1.15万m3,整修作业路8.30km,过水路面4座,建设宣传碑1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年~2011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0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0月10日~2012年10月16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31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10月17日8时30分在嘉荫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荫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路晶
电        话:13796509120
招标人地址:嘉荫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2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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