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2012年度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经宁河县水务局和宁河县财政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和宁河县自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区位于宁河县境内,辐射全部14个乡镇(芦台镇、七里海镇、大北镇、宁河镇、丰台镇、岳龙镇、板桥镇、苗庄镇、潘庄镇、造甲城镇、东棘坨镇、淮淀乡、俵口乡及廉庄乡)。项目区域内水利配套设施老化、工程衰减或带病运行,灌溉渠系老化、不配套,灌区农田灌排渠系多为土渠,内塌外滑,溃口、淤塞现象极为普遍,渗漏严重,渠道过水面积不断减小,输水能力及控制面积萎缩,灌排保证率远远低于设计标准,远达不到旱涝保收的要求。农业灌溉水利设施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区域内农田灌溉需求,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2012年度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宁河县2012年度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NHNYQZHJL/HT-2012-01,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维修改造农用桥闸涵。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0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0月2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2年10月26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8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2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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