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清区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已由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财政局以津水农[2012]47号、津财农联[2012]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区位于武清区北部的下伍旗镇和白古屯乡,包括下伍旗镇的刘皮庄、齐庄、丁庄、辛庄子、马坊、朱庄、后段、东王、西王、柴庄、褚庄、邵庄、前段、马神庙和白古屯乡的杨疙瘩、徐庄共计16个行政村,面积1.2万亩。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项目区缺乏水源工程和节水工程,近一半的耕地为雨养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项目区水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灌溉保证率低。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清区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武清区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施工,合同编号:WQXXNTSLSG/HT-2012-01,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打机井62眼,安装机电设备62套,维修机井108眼,新建井房170座;新建管灌泵站6座,安装潜水排污泵6台套,新建泵房6座;埋设低压管道101.53公里;架设高压线路1公里,低压线路40.58公里,安装200KVA变压器2台套,100KVA变压器5台套;新建公示牌1座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2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2月14日~2012年12月2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12月21日9时在武清城区新华北路西侧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人地址:武清城区新华北路西侧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0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