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新开河~金钟河流经天津市河北区、北辰区、东丽区及宁河县,两条河总长约35.5km,其中新开河长约16.1km,金钟河长约19.4km。新开河~金钟河是连接海河干流与永定新河的通道,担负着从海河干流向永定新河相机分洪以及部分市区和两岸排涝的任务,具有减轻天津市区防洪压力和排涝任务的功能。
多年来,由于河道淤积、地面下沉,新开河~金钟河行洪能力极大下降。水利部在对《海河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中已明确:西河(子牙河)来水1000m3/s,海河干流泄800m3/s,新开河~金钟河相机分洪200m3/s。
本次实施的工程段存在河道河流能力较低、穿堤建筑物老化、部分堤顶高程不足、局部堤防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了满足河道设计行洪和排沥要求,改善河道水质状况,对该段河道进行治理。工程治理起点为新开河外环线,终点至金钟河防潮闸上,总长29.36km。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大清河中下游段(新开河~金钟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天津市大清河中下游段(新开河~金钟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DQHXKHJZHKCSJ/HT-2013-01,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固、河道清淤、穿堤建筑物整治及堤顶检修路等。勘察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3、勘察设计资金来源
本工程勘察设计所需资金为招标人自有资金。
二、计划设计周期
中标人应按照双方约定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所有工作,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供图协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并具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范围;
3、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或综合类勘察甲级资质;
4、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5、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月16日~2013年1月2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3年1月23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40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2月5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4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日 期:2013年1月16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