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2.1.1宁河县地处海河流域北四河下游,境内河流纵横,分属蓟运河水系、潮白河水系和永定河水系。流经县境内的一级河道有5条:蓟运河、潮白新河、还乡河分洪道、永定新河和北京排污河,总长152km。二级河道有12条,农村骨干河道(沟渠)42条。这些河道(沟渠)纵横交错,承担着宁河县的行洪、排涝和灌溉任务,河道(沟渠)的正常运行是人民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在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一、二级河道的全面治理,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资金有限,宁河县农村骨干河道(沟渠)多数未经治理,现状河渠已修建多年,经长期运行淤积严重,河渠内杂草丛生,建筑物破损,影响河渠排涝、灌溉功能的发挥,生活垃圾充斥河道,污染物随水流进入一、二级河道,严重污染了宁河县的整体水环境,危害人民健康。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16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潘庄镇大贾排干、造甲城镇津唐引渠、俵口乡后海深渠、岳龙镇西未深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县潘庄镇大贾排干、造甲城镇津唐引渠、俵口乡后海深渠、岳龙镇西未深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SQZZSG/HT-2013-01,主要内容为清淤工程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2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2月17日~2013年2月2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2月23日9时在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3年2月5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