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齐齐哈尔水务局以齐水发[2012]6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2年度,龙江县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计30处。工程建设地点有14处分布于平原区,主要分布在白山、黑岗、头站、哈拉海四个乡。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11月30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2012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LJXNCYS2012-01,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包括:打井30眼,其中山前台地区水源井16眼,平原区水源井14眼共计安装4305户,采购及安装调试、提水设备及变频设备各30台套,除铁设备2台。建除铁设备管理房2座,建环境工程(包括变频井、围栏及管理房三项)28座,安装管网工程30处,开挖及回填自来水沟道15.54万延长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8年~2012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3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3月7日~2013年3月17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哈尔滨市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彬
电 话:15845256037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龙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3年 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