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省发改委以黑发改农经 [2012]74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泰来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西北部,地理坐标:东经123°10′18″~123°11′21″,北纬46°29′00″~46°32′04″。南北长2.65km,东西宽3.79km,包括英山村、大门赵屯、张宝屯、孙财屯4个自然屯,幅员面积477.96hm2,其中耕地面积425.29hm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泰来县英山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TLXYSXLY-2013,建设内容为改垄96.8公顷,秸秆还田410.33公顷,深松262.04公顷,整地7.79公顷,新打井2眼,过路涵2座,宣传碑1座,营造水保林7.97公顷,整修作业路2.5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8年~2012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3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3月9日~2013年3月15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哈尔滨市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8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3月16日8时30分在泰来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来县水务局
联 系 人:王坚
电 话:18945226655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3年 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