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以黑计建字[1999]6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萝北县水利重点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萝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黑龙江干流东兴段堤防位于萝北县肇兴镇东兴村后,提防保护区内是肇兴镇的龙江村、东兴村、永兴村、建兴村等六个村,保护人口3500人,耕地6万亩。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7月30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合同编号:LBXHGYX-2012,建设内容为1100米长堤防整修加固及迎水面干砌石护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8年~2012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5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5月10日~2013年5月14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哈尔滨市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30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5月15日8时30分在萝北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萝北县水利重点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叶洪军
电 话:0468-6833055
招标人地址:萝北县凤翔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