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以黑农发办批[2013]1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嘉荫县农业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区位于嘉荫县城以南50km,治理范围东起保安村,西达互助村,南至乌拉嘎河,北临一干渠。项目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1.1万亩,其中改善水田0.85万亩,旱田改水田0.25万亩。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嘉荫县保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施工招标。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JYXBXNTSF-2013,建设内容为开挖排水沟12km,土方5.66万m³;截流沟清淤11km,土方9.38万m³;建1×8m农道桥1座、有基圆涵24座、支斗渠进水闸8座、打机电井26眼、干渠护砌0.8km、支斗渠护砌7公里、建育秧大棚40栋、晾晒场9000平方米、修混凝土硬化路面4km、田间作业路20km、造农田防护林400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8年~2012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5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报名企业应准备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5月19日~2013年5月23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哈尔滨市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9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5月24日8时30分在嘉荫县农业开发办公室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荫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薛启东
电 话:0458-2629680
招标人地址:嘉荫县嘉荫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01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3年 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