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天津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2〕1409号文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市级土地出让金。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方。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近年来,受我国特殊的气候和地形条件影响,极端天气事件增多,中小河流洪涝灾害频繁发生,已成为我国洪涝灾害损失的主体,是制约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和水利部的具体安排,天津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包括新建水文站36处、新建巡测基地1处、改造水文信息中心站1处、省级应急监测能力建设1处、10条中小河流预报预警软件开发等项目,其中水文信息中心站、省级应急监测能力等2个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已于2011年通过了天津市发改委、水务局组织的审查并批复实施,剩余的建设项目安排在2012~2013年度实施。
系统建成后将有效提高中小河流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和洪水预测预报能力,为天津市中小河流防洪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水文信息支撑。帮助各级领导分析汛情发展变化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汛决策措施,从而提高中小河流对洪水灾害的防御能力。系统建成后将提高中小河流的水文监测能力和机动应变能力,扩大水文信息的收集范围和服务领域,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广泛、更及时的水文信息服务。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2~2013年天津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编号:ZXHLSWYQCG/HT-2013-01,主要设备包括降水、水位观测设备;防雷接地设备;流量泥沙测验仪器设备;测绘仪器;通信及数据传输设备(含大屏幕会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发言系统、扩音系统、大屏显示系统、控制系统仪器设备、通讯线路等)等。
二、计划供货期
计划供货期为自合同签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完成供货。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4)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5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5月23日~2013年5月29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3年5月30日9时在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10时。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高永亮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4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3年5月16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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