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河泵站工程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201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变压器供货方。本项目变压器采购标已于2013年9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但由于投标报名的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新开河-金钟河流经河北区、北辰区、东丽区及宁河县,全长35.5公里,是沟通海河干流和永定新河、相机分泄大清河系洪水的重要通道,担负着海河干流向永定新河相机分洪和部分市区及两岸农田的排水任务,对保障大清河中下游地区防洪及我市的排涝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恢复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我市正在开展河道治理工程。
现状河道通过金钟河闸自流入永定新河,受永定新河汛期高水位顶托的影响,河道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严重影响两岸地区排涝安全。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钟河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2〕1002号),为解决新开河-金钟河与永定新河高水位遭遇时的排水安全问题,在金钟河与永定新河交汇处新建排水泵站十分必要。
本次招标范围为金钟河泵站工程变压器采购招标,共1标段,合同名称:金钟河泵站工程变压器采购,合同编号:JZHBZSBCG/HT-2013-03,主要工程内容为采购变压器等设备。
二、计划供货期
计划供货期为自合同签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完成供货。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具有类似型号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近五年(2008~2012)具有承担变压器制造、供应的业绩;
(4)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需出具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自本信息发布后签署的专项授权书有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专项授权书原件、相关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专项授权书原件、相关证书原件、类似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7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3年10月18日9时在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40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40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高永亮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4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3年9月29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