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县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经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2010]170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自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受招标人龙江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方。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文件精神,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该县选择哈拉海乡的三棵树村、红光村、巨宝村、文固达村;黑岗乡的黑岗村、三家子村、靠山村等为重点县2010年节水灌溉项目区。
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省龙江县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部分设备采购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柴油机、水泵及喷灌设备采购。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县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编号:LJXXNS-2010-02。
二、计划供货期
计划供货期为2010年9月15日~2010年10月1日。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是国内柴油机、水泵及喷灌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3)近三年(2007~2009)具有完成类似产品的供应业绩。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以上资格要求。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供货单位,请于2010年8月6日16:0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购买招标文件
请已报名的投标单位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类似产品的供应业绩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8月6日~2010年8月1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九、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0年8月13日8:0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龙江县水务局,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9:30(北京时间)。
招 标 人:龙江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龙江镇长青路12号
招标人传真:0452-582440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邮 箱: 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张心刚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0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