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201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省匹配,招标人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依兰县祥顺项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2010]167号文件精神,从依兰县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尊重项目区民意的前提下,在依兰县宏克力镇祥顺村进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使该地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构筑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0年11月1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依兰县祥顺项目区。
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
一标合同编号:YLXSLZ-2010-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沟头跌水16座;②干砌石谷坊141座;③土谷坊25座;④过水路面19座;⑤作业路13.9公里;⑥截水沟28.11km;⑦水土保持宣传碑一座。
二标合同编号YLXSLZ-2010-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坡式梯田155.31hm2;②植物带坡式梯田495.0hm2。
三标合同编号:YLXSLZ-2010-0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坡式梯田100.0 hm2;②水平梯田41.35 hm2;③植物带坡式梯田311.18hm2;④客土5.93万立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2009)具有类似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0年8月2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8月19日~2010年8月2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 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8日9: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0年8月27日8:00时在依兰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依兰县祥顺项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依兰县水务局
联 系 人:项 征
电 话:13154518883
传 真:0451-57283330
邮 政 编 码:1548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张心刚
电 话:13804598858
传 真:0451-85995962
2010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