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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棘坨镇赵东深渠、潘庄镇纪庄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2/18 17:32:29 阅读:333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棘坨镇赵东深渠、潘庄镇纪庄排干清淤整治工程已由宁河县水务局、宁河县财政局联合以宁水发[2014]5号、宁财农[201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东棘坨镇赵东深渠位于卫星公路北侧,梅丰公路东侧,西起东棘坨镇西卫深渠,经李成庄村、赵本庄、大从庄村,东至东棘坨镇新村,是一条以排涝为主的镇管骨干渠道。开挖于1977年,全长4.79km,排涝面积1.9万亩。经过近40年的运行,河道淤积严重,主槽淤积深度1.6~2.2m,芦苇杂草丛生,过水断面萎缩,严重影响排、蓄水功能。
潘庄镇纪庄排干共分为4条干渠及4条支渠,总长度15.5km,为镇管骨干排沥渠道。本次治理的8条渠道工程位置分布,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一分干、二分干、一分干一支、一分干二支、二分干三支)的5条渠道位于潘庄镇东部,青龙湾故道东侧,潮白新河西侧;第二部分(三分干、四分干、三分干四支)的3条渠道位于潘庄镇中部,位于清污渠以南,青排渠以北。具体为:一分干西起自青龙湾故道,东至于潮白新河纪庄站,全长3.5km;一干一支北起自青潮引渠,南止于一分干,全长1.39km;一分干二支南起自津榆公路,北止于一分干,全长0.76km。二分干西起自青龙湾故道,东止于潮白新河,全长2.25km;二分干三支北起自西杨庄村南,南止于二分干,全长0.79km。三分干北起自青污渠,南止于津榆公路北侧的青排渠,全长3.8km;三分干四支北起自滨保高速以南,南止于三分干,全长0.83km。四分干北起自朱头淀中台村以南,南止于青排渠,全长2.18km。开挖于1976年,总排涝面积1.79万亩。经过近40年的运行,河道淤积严重,主槽淤积深度1.2~2.9m,芦苇杂草丛生,过水断面萎缩,严重影响排、蓄及引调水功能。
为恢复河道功能,对赵东深渠。纪庄排干进行清淤整治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3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棘坨镇赵东深渠、潘庄镇纪庄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东棘坨镇赵东深渠、潘庄镇纪庄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DJTPZQYZZSG/HT-2014-01,主要内容包括对赵东深渠和纪庄排干进行清淤,其中赵东深渠治理长度4.79公里,纪庄排干治理长度15.5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2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2月18日~2014年2月2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2月25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4年2月18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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