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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武清区龙凤河曹子里项目区一区、二区、三区;上马台项目区一区、二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3/17 17:28:09 阅读:331次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龙凤河是承泄北运河系洪涝水的主要行洪河道,开挖于1970年,起自北京市,自武清区里老闸进入天津市,于东堤头防潮闸汇入永定新河,全长89km,我市境内76km,武清区境内66.7km。根据《海河流域防洪规划》,龙凤河筐儿港枢纽至狼窝退水闸已由原设计10年一遇排涝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之经多年运用,堤防高度不足,部分穿堤建筑物破损严重,堤顶土路通行困难,严重影响两岸居民生产生活安全,亟待治理。因此,对龙凤河曹子里项目区一区、二区、三区;上马台项目区一区、二区进行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武清区龙凤河曹子里项目区一区、二区、三区;上马台项目区一区、二区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武清区龙凤河曹子里项目区一区、二区、三区;上马台项目区一区、二区工程施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两岸堤防加高加固、新建堤顶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穿堤涵闸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3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3月24日~2014年3月28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4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3月29日9时在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24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4年3月1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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