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4]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龙江县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农用无人直升机、田间作业补给车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按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达的《龙江县2012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分别在龙江镇龙东村、七棵树镇七棵树村各配置农用无人直升机6架、田间作业补给车2辆。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供货日期为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5月30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合同名称:龙江县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植物保护设备采购,合同编号:LJXZWBHSBCG-2014,主要内容为采购农用无人直升机12架、田间作业补给车2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是本次采购设备的合法经销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3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3月21日~2014年3月25日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16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查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沙宏涛
电 话:13904626007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90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系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201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