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泊新城东区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经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团泊新城位于天津市区西南部静海县境内,天津市西部城镇发展带与南部经济发展区的交汇处,规划总用地面积210平方公里,由团泊新城西区、团泊新城东区、团泊新城南区、团泊湖湖面四个区域组成。《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将团泊新城列为11个新城之一,定位为“重点发展体育及休闲度假产业,建设成为以风景旅游度假为特色的现代化的团泊新城”,承担着纾解中心城区人口、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职能,将成为静海县重要的功能区、带动区域发展的中等规模的城市地区。
本项目选址位于团泊新城东区,北侧为休闲区,西侧为团泊湖,东北部毗邻芳湖园项目,东南部坐落着团泊湖温泉酒店、团泊湖庭院等建筑,项目区周边已基本形成高端居住、旅游、休闲社区。项目区现状为一片水塘,处于闲置状态,植被稀少、水质较差,夏季滋生蚊蝇,景观效果、生态环境均较差。项目区开发进度较东区其他区域严重滞后,与东区乃至整个团泊新城定位和形象极为不符,亟需改造。为提升团泊新城环境和景观,做好环境建设工作,团泊新城拟对项目区进行提升改造。
本次招标范围为团泊新城东区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团泊新城东区景观提升工程(一期)监理,合同编号:TBXCDQJGTSYQJL/HT-2014-01,主要内容为对现状场地进行杂土填方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4月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1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4年4月15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南环岛西路6号别墅)。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8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南环岛西路6号别墅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4年3月3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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