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2.1.1 天津市宁河县岳龙镇,是濒临渤海、京津一带久负盛名的“鱼米之乡”,天津市宁河县所辖属的一个小镇,地处京、津、唐三角地带,距天津新港65公里,距唐山市30公里,距北京160多公里。目前,受水资源条件和水利工程条件限制,项目区农业复种指数低,农业种植结构不合理,粮食产量不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项目实施后,通过水源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工程建设,提高了灌溉保证率,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高附加值蔬菜、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奠定了基础,可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可有利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粮食稳定增产、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岳龙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岳龙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施工,合同编号:YLZGXJSGGXMSG/HT-2014-01,主要内容为铺设PP低压管道61.038公里,其中,Ф110PP管道56.797公里,Ф90PP管道4.169公里,Ф63PP管道0.072公里;新打机井32眼,井深200m;维修机井1眼,井深200m。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4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9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4月16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4年4月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