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通河县发展改革局以通发改发[201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及自筹,招标人为通河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通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通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中下游左岸。通河县东与依兰县毗邻,西和木兰县相连,南与方正县、宾县隔江相望,北和铁力市、庆安县接壤,总面积5676平方公里。
通河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9处,其中单井多屯7处,单井单屯6处,管网延伸6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10眼,井室工程10处,厂房6座360平方米,输配水干管29690米、支管111882米、入户管51330米。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月15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THXYSGC/SG-2013-01。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井室工程,厂房和输配水管线安装等;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THXYSGC/SB-2013-02。主要内容为输配管材及管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近五年(2009年-2013年)内有完成类似工程的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许可、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肆仟万及以上的输配水管材及管件生产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4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码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2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哈尔滨市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通河县工业示范基地服务中心开标室(通河镇大通河大街)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河县水务局
联 系 人: 栾杰
电 话:13939939898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通河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4年 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