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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2014年度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6/3 18:23:07 阅读:333次
宁河县2014年度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经宁河县水务局和宁河县财政局联合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助资金和县自筹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区位于宁河县境内,涉及全部14个乡镇。项目任务是对损坏最为严重的83座桥闸涵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或修葺改造,完善该区域农田水利设施,保证区域内引水、储水和排涝抗旱的能力,使之满足区域灌溉水的要求,从而确保项目范围内农田的灌溉用水,提高农作物产量,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2014年度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宁河县2014年度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NHNYQZHJL/HT-2014-01。主要内容为对维修改造83座农用桥闸涵工程的施工监理。本工程83座农用桥闸涵包括桥8座,其中井柱板梁桥3座、混凝土箱涵桥4座、砌石圆管涵桥1座;闸48座,其中混凝土箱涵闸12座、砌石圆管涵闸36座;涵27座,其中混凝土箱涵2座、砌石圆管涵25座。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6)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且近三年(2011~2013)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6月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近五年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9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考察
招标人将于2014年6月10日9时组织现场考察,集合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23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4年6月3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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