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水发[2010]1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宝清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总体安排,宝清县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将水田节水灌溉项目区选择在龙头桥灌区和七星泡灌区;旱田节水灌溉项目区选择在七星河乡七星河村和尖山子乡北岗区,作为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1年5月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宝清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BQZDX-2010-01。主要建设内容为用水支渠混凝土板衬砌4.3km、斗渠混凝土板衬砌9.76km、配套建筑节制闸1座、斗门8座、方涵24座、排水沟道14km及生产路9.76km。
标段名称: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BQZDX-2010-02。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砂石路15.98km、水源机井12眼及配套井房12座。
标段名称:施工(第3标段),合同编号:BQZDX-2010-03。主要建设内容为6条11.08km斗渠衬砌、配套建筑斗门6座、方涵26座、排水沟道5条9.19km及生产路11.65km。
标段名称:施工(第4标段),合同编号:BQZDX-2010-04。主要建设内容为9条13.39km斗渠衬砌、配套建筑斗门9座、方涵27座、排水沟道10条13.27km及生产路11.65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5~2009)具有类似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0年9月2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9月21日~2010年9月28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12日9: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0年9月30日8:00时在宝清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清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姚念光
电 话:0469-5423354
招标人地址:宝清县宝清镇新华路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张心刚
电 话:13804598858
传 真:0451-85995962
2010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