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依兰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依兰县宏克力镇哈蜚村护岸段位于哈蜚村西北松花江右岸,岸坡呈陡坡状,地表无植被保护,抗冲刷能力极弱。目前,松花江江岸坍塌已逼近哈蜚村,严重威胁到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哈蜚村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该工程实施后,可保护哈蜚村不被冲毁,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0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1年6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哈蜚村松花江护岸全长666米,采用现浇混凝土板结构。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HFCYH-2010-01,建设内容为护岸长度333米;
标段名称: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HFCYH-2010-02,建设内容为护岸长度333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5~2009)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0年9月28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9月25日~2010年9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0日9:00 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0年10月8日8:00时在依兰镇通江街(依兰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依兰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赵铁根
传 真:0451-57283332
招标人地址:依兰镇通江街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张心刚
电 话:0451-85995961、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0 年 9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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