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天津市旱情信息采集系统经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2014年水利建设基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利局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天津市建设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在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初步建成覆盖天津市所管辖区县的旱情信息采集体系,建设天津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可实现全市各区县旱情信息采集与报送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明显提高信息采集的种类、质量、数量和时效性,固定墒情监测站和移动墒情监测点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墒情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扩大墒情监测站(点)的建设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天津市旱情信息采集系统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合同编号:S-TJ0301-G15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省级旱情信息接收系统、旱情信息统计、土壤固定墒情采集站、墒情信息接收设备、移动墒情采集系统、固定墒情监测站土建工程、系统集成。
二、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 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近五年(2010~2014)具有承担类似信息系统项目的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12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4年12月27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水利局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14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利局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4年12月15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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