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龙江县七棵树镇发达村等三村排水及路灯照明工程位于龙江镇腰公司村、七棵树镇发达村、广厚乡北山村。主要建设内容修建路边排水沟6153m,安装路灯125盏。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七棵树镇发达村等三村排水及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龙江县七棵树镇发达村等三村排水及路灯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JQKSPZ-2014。主要内容修建路边排水沟6153m,安装路灯125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年~2014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月23日~2015年1月27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月28日8时30分在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龙江镇
联 系 人:王小华
电 话:1563626869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01
联 系 人:王亮
电 话:0451-85995961
电子邮箱:hrbpuze@163.com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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