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龙江县景星镇北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龙江县景兴镇街基村、东升村。流域总土地面积829.06h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242.04hm2,本次治理面积236.01hm2,保护及灌溉农田2.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筑水平梯田1.63 hm2,地埂植物带0.82hm2,保土耕作(改垄)38.27hm2,治理侵蚀沟3条,削坡2400m3,修建沟头埂0.27km,跌水2座,谷坊11座,侵蚀沟防护林2.41hm2,护梗林0.37hm2,封育治理面积192.88hm2,整修作业路1km,清淤并衬砌河床750m,两侧堤防加固750m,本次招标项目为整修作业路1km,清淤并衬砌河床750m,两侧堤防加固750m。其余工程通过以工代赈方式自筹解决。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景星镇北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龙江县景星镇北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JBGZL-2014。主要内容为整修作业路1km,清淤并衬砌河床750m,两侧堤防加固750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年~2014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月23日~2015年1月27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2 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月28日8时30分在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龙江镇
联 系 人:沙洪涛
电 话:1390462600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01
联 系 人:王亮
电 话:0451-85995961
电子邮箱:hrbpuze@163.com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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