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泥河万家码头泵站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4]11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筹措。招标人为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备供货方。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满足海河大流量换水要求,并兼顾洪泥河排涝,在洪泥河两端河口处需新建泵站,以满足南部水系置换循环及解决洪泥河涝水外排问题。北端为生产圈泵站,南端为万家码头泵站。生产圈泵站为双向运用泵站,设计流量20.0m3/s;万家码头泵站设计流量40.0m3/s。
本次招标范围为洪泥河万家码头泵站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共2个标段:
第1标段,合同名称:洪泥河万家码头泵站工程6kV配电装置采购,合同编号:HNHWJMTBZCG/HT-2015-01,主要工程内容为采购6kV配电装置等设备。
第2标段,合同名称:洪泥河万家码头泵站工程水机设备采购,合同编号:HNHWJMTBZCG/HT-2015-02,主要工程内容为采购立式轴流水泵和异步电机等设备。
二、计划供货期
计划供货期为自合同签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完成供货。
三、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具有本标段相应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承担配电装置的制造或供应业绩;
(4)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出具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自本信息发布后签署的专项授权书有效)。
本工程第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近五年(2010~2014)具有承担类似货物的制造或供应业绩;
(3)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出具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自本信息发布后签署的专项授权书有效)。
本工程第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1)的要求。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3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专项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型式试验报告原件(第1标段)、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专项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型式试验报告原件(第1标段)、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类似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2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3月27日9时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52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5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5年3月13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