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决策咨询  
      施工图审查  
      资料咨询  
      项目管理  
      软件开发  
      普泽书屋  
大清河处2015年河道专项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3/31 17:19:20 阅读:318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处2015年河道专项维修加固工程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管[2015]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水利建设基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1)马厂减河左堤堤防维修工程(桩号0+000—9+792段)
马厂减河左堤0+000—9+792段(九宣闸—大十八户桥)现状堤顶宽度4.5~7.8米,无限行设施,堤顶坑洼不平、局部高程较低、雨后易积水。由于此段堤防距离村落较近,堤坡堆积了大量垃圾杂物,需对堤顶、堤坡进行整修,同时增加限行及警示设施。
(2)西河右堤浆砌石护坡维修工程(桩号0+000—4+000段)
西河右堤桩号0+000—4+000段浆砌石护坡及防浪墙于上世纪80年代建成,经过20多年的冲刷、风化,砌石勾缝大面积脱落,缝内杂草丛生,浆砌石防浪墙局部损坏、坍塌,需对该段护坡及防浪墙进行维修。
(3)马场减河右堤堤防维修工程(桩号30+706—35+200段)
马场减河右堤桩号30+706—35+200段(洋闸桥—西闸大桥)现状为土堤顶,堤顶宽度5~9米,由于长期车轧、风扬及雨水的冲刷,堤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沉降,堤顶坑洼不平。由于此段堤防距离村落较近,堤坡堆积了大量垃圾杂物,需对该段4.494公里堤防进行整修。
(4)子牙新河右堤堤防维修工程
子牙新河114+900—116+000(小泊村—苏家园)、139+000—143+000(开发道—津岐公路)段存在以下问题:局部堤顶宽度小于原设计堤顶宽度10米,最小堤顶宽6.3米;堤坡亏损、塌陷情况严重;堤顶高程比设计高程低0.06~1.15米,堤顶坑洼不平,出现连续的U型槽及浪窝。需对该两段共5.1公里堤防进行维修加固。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清河处2015年河道专项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共4个标段。
第1标段,标段名称:马厂减河左堤堤防维修工程(桩号0+000—9+792段)施工,合同编号:DQHCHDWXSG/HT-2015-01,主要内容为对堤顶、堤坡进行整修,增设限行及警示设施等;
第2标段,标段名称:西河右堤浆砌石护坡维修工程(桩号0+000—4+000段)施工,合同编号:DQHCHDWXSG/HT-2015-02,主要内容为浆砌石护坡勾缝和浆砌石防浪墙修复等;
第3标段,标段名称:马场减河右堤堤防维修工程(桩号30+706—35+200段)施工,合同编号:DQHCHDWXSG/HT-2015-03,主要内容为对4.494公里堤防进行整修等;
第4标段,标段名称:子牙新河右堤堤防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编号:DQHCHDWXSG/HT-2015-04,主要内容为对5.1公里堤防进行维修加固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1)第1、3、4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第2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4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1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各标段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4月15日9时在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3月3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首 页 | 公司介绍 | 经营范围 | 新闻中心 | 业绩展示 | 招标信息 | 法律法规 | 下载中心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300204 津icp备10001610号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电话:(022)23266688 传真:(022)2325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