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2014年“两大平原”重点区域节水增粮补助资金项目已由北安市水务局以北水政发[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两大平原”重点区域节水增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北安市节水增粮行动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位于北安市东胜灌区渠首部位。渠首距北安市区25km,交通便利。东胜灌区设计灌溉水田面积3万亩,灌区地势低洼,地表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易受洪涝威胁。2014年汛期渠首上、下游大面积农田受淹,损失严重,应进行河道清淤疏浚。此区域宜发展水田以稻治涝。现已完成渠首泄洪闸和固滩水毁修复工程,但渠首电力配套及站房尚未解决,影响泄洪闸正常运行,所以实施该项目工程十分必要。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安市2014年“两大平原”重点区域节水增粮补助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北安市2014年“两大平原”重点区域节水增粮补助资金项目施工,合同编号:BALDPYJSZL-2014,主要内容包括泄洪闸进出口河道清淤、配套建设渠首泄洪闸输电线路、新建管理站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4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4月25日8时30分在北安市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安市节水增粮行动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北安市北安镇
联系人:孙靖峰
电话:1394572311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451-85995961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发布日期:201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