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已经天津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行政许可〔2014〕142号核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座落在宁河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建设规模为3.0万m3/d。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宁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合同编号:KDTJNHWS2-2015-02。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造、细格栅及沉砂池改造、A2O生物反应池、配水井污泥泵房、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精密过滤机房、接触消毒池、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变配电室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二、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供图协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5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六、购买招标文件
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5月26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地址:宁河县经济开发区六经路2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9日14时。
2、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河县经济开发区六经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驻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高永亮
电 话:022-23266688转8149
传 真:022-23256937
日 期: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