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杏山龙兴景星小流域位于黑龙江省龙江县内,面积1700hm2,属半山区地貌,地势起伏不大,但坡面较长、汇流面积大。受区域自然环境及黑土成土因素的影响,流域沟壑发育,导致流域生态景观支离破碎,土壤侵蚀表现明显,以面蚀和局部沟蚀为主要侵蚀形式的生态灾害逐年加剧,土地生产力逐年下降,严重危及区域农业生态系统稳定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流域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根治水土流失危害,已成为消除流域生态隐患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紧迫任务。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杏山龙兴景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龙江县杏山龙兴景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SLXJXSTBC-2015,主要内容包括修建38座浆砌石谷坊、田间路10公里、沟头建筑物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有承担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5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9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5月30日8时30分在龙江县发改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龙江县人民政府网(www.ljxrmzfw.gov.cn)、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杏山龙兴景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451-85995961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发布日期:201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