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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海河流域部分)2015年度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6/18 16:22:26 阅读:249次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海河流域部分)已由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海委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工程数据汇集与应用支撑平台、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抗旱业务应用系统、洪灾评估系统、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应用整合和工情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是防灾减灾重要的非工程措施,由于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时间较早,一期工程实施后遗留未建的内容,近年来的发展形势和实际情况均发生了很大变化,结合一期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二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依据最新的多次需求调查统计情况,对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原总体可研中待建的任务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二期工程中增加针对特别重要的防洪工程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对防洪重点地区特别重要的防洪工程实施视频监控,实时获取工程运行状态,为快速科学决策提供手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海河流域部分)数据汇集与应用支撑平台、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抗旱业务应用系统、洪灾评估系统、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应用整合及工情业务应用系统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数据汇集与应用支撑平台、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抗旱业务应用系统、洪灾评估系统、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应用整合及工情业务应用系统,合同编号:L-HA1501-G1501-打包。主要内容包括(1)数据汇集与应用支撑平台:其中数据汇集平台已由部项目办统一招标开发建设,配合部项目办做好海委二次开发部署建设任务;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向各个防汛抗旱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应用支撑。(2)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完善防指一期建设的防洪工程数据库、新建旱情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3)抗旱业务应用系统:开发抗旱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旱情监视、旱情预测、旱情评估、旱灾评估、旱情会商、调水专题功能。(4)洪灾评估系统:开发灾后洪灾评估系统,实现灾情统计、灾情评估和报告自动生成功能,并建设洪灾评估专用数据库。(5)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完成各类业务信息的有效整合和集成,包括信息服务子系统、综合监视子系统、洪水预报子系统、防洪调度子系统、抗旱管理子系统、灾情评估子系统、决策会商子系统和办公管理子系统。(6)应用整合:编制海委信息系统资源调查分析报告,提出系统硬件、系统软件(包括数据库系统软件)及网络的集成部署方案,设计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方式,建设用户管理体系,配以相应的权限控制,实现业务系统统一登录、信息内容汇聚和统一发布。(7)工情业务应用系统:结合海委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要求,根据引滦工程管理局、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漳河上游管理局和海河下游管理局的实际需求,建设各局的工情业务应用系统。
二、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时间(按365个日历天计)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系统开发及整合工作。
三、资格要求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近三年(2012~2014)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6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5.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5.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14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水信息网(www.hwcc.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标人:海委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电子信箱:puze2008@126.com
联系人:韩树磊
电话:022-23266688转8024
传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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