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精神和标准编制工作要求,由天津市水务局供水管理处、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主编,天津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等单位参编的《城镇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检验设施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标准所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有关人员和编制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水务局副局长陈玉恒会见了各位参会领导及参编人员,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城建司领导长期关心和支持天津市城市供水工作表示感谢。
会议主要听取了供水处关于《规范》编制大纲内容的介绍,就《规范》的编制原则和目的、适用范围、章节设置、编制的主要内容、编制任务分工及工作进度安排等逐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落实,并对《规范》的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进一步强调了《规范》的编制工作对城镇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加强化验室建设、规范化验室管理、提升化验室水质检测与管理水平,保证城镇供水水质安全和污水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回用等工作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会编制组全体成员一致表示,将按照此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认真做好《规范》编制工作,在确保《规范》编制质量和水平的前提下,按时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规范》编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