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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史庄深渠、俵口乡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七里海镇北移民深渠、东棘坨镇卫南深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7/27 15:24:55 阅读:234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史庄深渠、俵口乡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七里海镇北移民深渠、东棘坨镇卫南深渠清淤整治工程已经宁河县水务局、宁河县财政局联合以宁水发〔2015〕4号、宁财农〔2015〕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县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东棘坨镇史庄深渠位于卫星路北侧,南北走向,南起卫星引河(东棘坨村西侧),最北端通过小芦庄闸同西关引河相连接,是沟通卫星引河和西关引河的主要通道之一,全长5.5km。东棘坨镇史庄深渠是一条以排涝为主的河道,主要排泄该排涝小区1.56万亩的涝水。东棘坨镇史庄深渠开挖于1990年,至今已运行20多年,河道淤积严重,使其排涝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俵口乡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位于俵口乡中北部,全长4.1km,由一条东西向干渠及一条南北向支渠组成,其中干渠西起于洛里坨村北,东止于后辛庄村北,长2.3km;支渠北起于洛里坨村东同干支渠交汇处,南止于曾口河洛里坨村南扬水站,长1.8km。俵口乡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是一条排涝河道,属于卫星引河南排涝小区。总排涝面积1.78万亩。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运行多年,河道淤积严重。
七里海镇北移民深渠位于七里海西部,齐家埠村东,北移民村村西,全长4.15km,由干流、南支、北支组成,其中干流2.29km,南支0.82km,北支1.04km。七里海镇北移民深渠是一条以排涝为主的河道,总排涝面积0.4万亩。渠道经过运行多年,河道淤积严重。
东棘坨镇卫南深渠位于东棘坨镇南部,起于冯家台村东,止于卫星引河,全长2.25km。东棘坨镇卫南深渠是一条以排涝为主的河道,总排涝面积0.4万亩。该河道开挖年代较早,淤积严重,汛期时几乎满槽运行,使其排涝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实施清淤工程,可保证河道过水能力满足设计灌排和输水要求,同时改善河道及周边环境。因此,对史庄深渠、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北移民深渠、卫南深渠进行清淤整治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史庄深渠、俵口乡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七里海镇北移民深渠、东棘坨镇卫南深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史庄深渠、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北移民深渠、卫南深渠施工,合同编号:SZLLTBYMWNSG/HT-2015-01。工程主要内容为对东棘坨镇史庄深渠、俵口乡洛里坨后海蓄排水河、七里海镇北移民深渠、东棘坨镇卫南深渠四条河渠进行清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7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2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8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7月2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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