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以工代赈村内路工程已经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4]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龙江县扶贫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新建通村公路10.54公里,分屯间路和屯内路两部分。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Ⅱ级。结构层设计:20厘米混凝土路面,18厘米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路基利用原有道路。横断面设计:路基全宽6.5米,其中行车道4.5米,土路肩2米宽。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以工代赈村内路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龙江县以工代赈村内路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JYGDZ-2015。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通村公路10.54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三年(2012~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8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采用传真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11日8时30分在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扶贫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
联系人:王晓华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451-85995961
传真:0451-85995962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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