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天津市水务局和天津市财政局联合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2014年市级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武清区白古屯镇和大孟庄镇中北部,北运河、龙凤河两岸地区,共涉及8个行政村,总规模13947亩。项目区灌溉水源为地表水,多年来,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大部分水源工程老化,水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灌溉保证率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本项目在原有布局的基础上,着力解决项目区水源工程和节水工程不足的问题,大幅度提高项目区农田灌溉保证率和灌溉水利用率,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清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武清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编号:WQXXNTJSJL/HT-2015-01,主要内容包括武清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灌溉泵站119座,安装150QWB150-12-11型潜水泵119台,配套IC卡农田智能灌溉控制柜119台,DN150电磁流量计119台;新建管灌节水工程总面积13947万亩,铺设PVC管道109.72公里;架设低压线23.99公里,安装变压器13台,其中315KVA的1台、200 KVA的5台、100 KVA的7台;新建项目公示牌1个。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或资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6)投标人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
(7)近三年(2012~2014)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9月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9月7日9时30分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9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8月2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