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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9/1 15:12:44 阅读:242次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在“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洁村庄行动坑塘整治的基础上,为全面提升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全市范围内农村坑塘、沟渠污染全覆盖治理,彻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面貌,有必要实施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县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勘察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蓟县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勘察,合同编号:JXNCKTSXZLKC/HT-2015-01,工程主要内容为对蓟县农村污染坑塘和一、二级河道以下临近村庄污染沟渠进行治理。勘察工作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
3、勘察资金来源
本工程勘察所需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
二、计划设计周期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天内,提交勘察成果。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勘察资质或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9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六、购买招标文件
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9月16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蓟县文昌街30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市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县文昌街3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朱晓波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日        期:2015年9月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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