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实施方案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技[2015]20号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天津市水务局自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天津市水务局工程档案管理尚处于纸质管理阶段,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相对落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文件管理水平,有必要开展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在水务局现有信息化基础上,搭建天津市水务局统一工程档案平台,建设局级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工程档案的收集、存储、借阅等管理功能,满足对在建工程档案阶段性报送、跟踪监督及已建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利用的需求,整体提升工程档案管理水平。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水务局工程档案管理系统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天津市水务局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合同编号:GCDAGLXT/HT-2015-01。主要内容为建设天津市水务局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定制工程档案管理模块及数据录入以及整合系统等。
二、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三、资格要求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近五年(2010~2014)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9月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相关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电子信箱:puze2008@126.com
联系人:罗烈虎
电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9月2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