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环河综合治理工程(公路、铁路涵及配套部分)施工(第1~7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外环河综合治理工程(公路、铁路涵及配套部分)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5〕871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水务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 外环河始建于1986年,是修建外环线取土时形成的一条人工河道,当时以排除沿线绿化带及道路涝水为主,原规划河道全长71.7km,受各种条件制约,目前全线尚有永定新河南侧3.7km未贯通,现状河长68km。
2002年,为改善外环河排沥压力增加、不能贯通循环、水质污染、环境脏乱等问题,实施了外环河综合整治工程。治理后河道上口宽度基本维持原有河道宽度,平均约为30m,河道设计规模为5m3/s。2008年,对京津公路~北运河长1.0km的河道及建筑物进行了治理。
外环河建成后,虽然进行了上述两次治理,由于各类涵桥、倒虹吸等建筑物过流能力仅为5m3/s左右,随着城市不断扩大,功能需求不断增加,现今不能满足中心城区水系循环的过流要求,不满足排水部门对河道排涝过流的规划要求,形成建筑物严重阻水,同时,不满足城市环境和景观要求。因此,实施本工程是必要的。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外环河综合治理工程(公路及配套部分)施工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
(1)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WHHZLSG/HT-2015-01。该标段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主要内容包括津塘公路涵(桩号71+478)部分涵管进行改造;机场路涵(桩号3+127)、机场货运路涵(桩号4+622)拆除重建箱涵桥;跃进路桥(桩号6+173)拆除重建板梁桥等。
(2)标段名称: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WHHZLSG/HT-2015-02。该标段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主要内容包括津围公路立交涵(桩号18+837)拆除扩建箱涵(共4条匝道);北仓道桥(桩号23+222)拆除重建板梁桥等。
(3)标段名称:施工(第3标段),合同编号:WHHZLSG/HT-2015-03。该标段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主要内容包括卉康道涵(桩号44+706)、新科道涵(桩号45+843)、迎水道涵(桩号48+670)、宾水西道涵(桩号50+845)拆除重建箱涵桥;外环河入陈台子河(桩号49+700)拆除重建倒虹吸及联通闸等。
(4)标段名称:施工(第4标段),合同编号:WHHZLSG/HT-2015-04。该标段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主要内容包括津淄公路涵(桩号57+500)新增顶管;新赤龙河穿津淄公路涵(新赤龙河渠首)拆除重建箱涵桥等。
(5)标段名称:施工(第5标段),合同编号:WHHZLSG/HT-2015-05。该标段位于天津市津南区,主要内容包括微山路涵(桩号64+016)、旺港路涵(桩号66+631)重建箱涵桥等。
(6)标段名称:施工(第6标段),合同编号:WHHZLSG/HT-2015-06。该标段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主要内容包括新赤龙河治理工程;荣乌高速东涵桥(荣乌高速东30m)拆除重建板梁桥;南丰产河入陈台子河(南丰产河与陈台子河交口)拆除倒虹吸并新建联通闸等。
(7)标段名称:施工(第7标段),合同编号:WHHZLSG/HT-2015-07。主要内容包括对海河左堤泵站、新开河左堤泵站、新开河右堤泵站、北运河泵站、子牙河左堤泵站、子牙河右堤泵站维修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3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10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5年10月20日9时在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4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24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9月30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