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项目概况
2.1.1 中心城区沿河排水口门提升改造工程为天津市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水系联通工程的子项,全部工程共提升改造的排水口门242处,二期工程提升改造4条以及河道、8条二级河道及2条再生水河道的91座口门。
2.1.2 本招标项目第1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19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1月18日。
本项目采购(第1~5标段)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沿河排水口门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施工及采购招标,共6个标段:
(1)标段名称:中心城区沿河排水口门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施工,合同编号:PSKMTSGZEQSG/HT-2015-01,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保留原闸门,增设双向止水闸门及附属建筑物共25座;拆除原闸门,更新为双向止水闸门及附属建筑物共40座;自流排水口增设闸门10座;废弃口门封堵并恢复砌石护砌15座;新建阀门井1座)、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等。
(2)标段名称:采购(第1标段),合同编号:PSKMTSGZEQCG/HT-2015-01,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尺寸为D300—D900的闸门及配套启闭机组。
(3)标段名称:采购(第2标段),合同编号:PSKMTSGZEQCG/HT-2015-02,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尺寸为D1000—D1300的闸门、配套启闭机组及3台移动式液力提闸机。
(4)标段名称:采购(第3标段),合同编号:PSKMTSGZEQCG/HT-2015-03,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尺寸为D1400—D1500的闸门、配套启闭机组及3台移动式液力提闸机。
(5)标段名称:采购(第4标段),合同编号:PSKMTSGZEQCG/HT-2015-04,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尺寸为D1650—D1800的闸门、配套启闭机组及3台移动式液力提闸机。
(6)标段名称:采购(第5标段),合同编号:PSKMTSGZEQCG/HT-2015-05,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尺寸为D2000—D2200的闸门、配套启闭机组及3台移动式液力提闸机。
3.1 中心城区沿河排水口门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施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采购(第1~5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是本项目闸门和启闭机的生产厂家并具备小型以上(含小型)平面滑动闸门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项目供应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中心城区沿河排水口门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施工: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与投标资质相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采购(第1~5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
(2)水工金属结构的生产许可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19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日10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0月20日9时在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40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招标投标网( www.tjztb.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4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24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9月30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