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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西中环快速路二期工程(永定新河大桥)永定新河左堤水利防汛通道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0/13 14:27:47 阅读:234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西中环快速路二期工程(永定新河大桥)永定新河左堤水利防汛通道建设资金来自滨海新区西中环及延长线快速路(二期)跨永定新河特大桥工程补偿款。招标人为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滨海新区西中环快速路二期工程(永定新河大桥)经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由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建设。按照国家、天津市及相关行业规定,西中环快速路二期工程跨永定新河特大桥影响了永定新河左侧堤岸,根据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滨海新区西中环及延长线快速路(二期)跨永定新河特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津水审投【2012】97号)文件要求,对永定新河左堤加高后,左堤顶与桥梁之间净空仅剩余2.9m左右,不能满足汛期抗洪抢险的需要,抢险车辆无法从桥下通行。因此,急需开辟一条绕行路下穿桥梁,保证抢险车辆通行。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新区西中环快速路二期工程(永定新河大桥)永定新河左堤水利防汛通道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永定新河左堤水利防汛通道施工,合同编号:YDXHZDSLFXTDSG/HT-2015-01。工程主要内容为修建130米水泥混凝土防汛路,采用高压旋喷桩进行地基加固,并对左堤外侧采用浆砌石护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2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0月24日9时在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38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38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朱晓波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3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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