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作业区田间路及除涝治理工程已由富锦市水务局以富水呈〔2015〕1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作业区田间路及除涝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河北总干(8+600~13+720)段清淤治理,二林排干(0+000~17+300)段清淤治理,田间路修缮长度16.0km。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作业区田间路及除涝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作业区田间路及除涝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FJNYKFGSTC/HT-2015。主要内容包括河北总干(8+600~13+720)段清淤治理,二林排干(0+000~17+300)段清淤治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0月27日8时30分在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
联系人:任玉波
电话:1328465888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01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系人:王亮
电话:0451-85995962
传真:0451-85995961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