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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十米河(马厂减河-南环路)清淤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1/26 15:21:32 阅读:31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十米河(马厂减河-南环路)清淤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投准〔2015〕1214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经过多年运用,十米河(马厂减河-南环路)段7.33km河道淤积严重,河底淤泥随着水流被卷起,严重影响河道水质,致使河道水循环效果较差,与两岸优美环境形成巨大反差。因此,为满足大港城区的排涝及水环境治理要求,必须加紧对十米河(马厂减河-南环路)河道进行清淤治理,全面提升河道的过流能力和河道水质,保障城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5月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新区十米河(马厂减河-南环路)清淤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十米河(马厂减河-南环路)清淤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SMHQYSG/HT-2015-01。主要内容包括对十米河(马厂减河-南环路段)进行清淤;对马厂减河至中港路桥(0+000-5+749)段进行马道加固,新建现浇混凝土马道,拆除路面原面包砖铺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2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2月10日9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81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8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6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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